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GB10344-2005 《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》,首次以國標形式推薦要求酒業(yè)在外包裝上打出勸說語,但是其對于免除葡萄酒和酒精度超過10%vol的其他飲料酒可免除標示保質期的規(guī)定,卻引來了業(yè)內的質疑。
與老標準相比,新標準在標準名稱、啤酒的警示語等方面的內容都作了調整和明確,其中有一條是,葡萄酒和酒精度超過10%vol的其他飲料酒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。
對此,山東博興芝麻開花有限公司釀酒技術人員韓開亮向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表示,葡萄酒的酒精含量通常在12~15度之間,已經超過了國家規(guī)定的10%vol的要求,這就意味著葡萄酒幾乎都不用標注保質期。
但是對于葡萄酒整個行業(yè)來講,任何度數(shù)的葡萄酒都應該標注保質期。韓開亮解釋,由于葡萄酒中含有一種單寧體,可以跟木塞產生反應,致使葡萄酒變味,即使在密封的狀態(tài)下都會產生這種變化,所以,葡萄酒最短的保質期是3年,還有6年等。“如果取消葡萄酒的保質期,對消費者來說是不公平的?!?BR>
某葡萄酒公司的老總卻向本報記者表示,期的葡萄酒并不等于變質不能喝,只是已經失去了原有的風味。所以,要給葡萄酒定個“保質期”不如給葡萄酒定個“適飲期”。
行業(yè)動態(tài)
葡萄酒被豁免標注保質期 專家稱對消費者不公平